儋州市雅星镇文丰村委会富洋新村小组原组长符其识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0年6月至2021年6月,符其识担任富洋新村小组组长期间■■,陆续挪用村集体财产21★◆◆■.8万元用于孩子婚宴、亲属医疗费、生活日常等支出。2024年12月■◆★★■◆,符其识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儋州市雅星镇富仍村委会富仍村小组原组长符学卿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符学卿在担任富仍村小组组长期间◆■★◆,以维修古井为由,在未召开全村村民会议、仅召开村小组成员会议情况下,分2次从村小组集体账户取出集体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因无施工队承揽该工程,维修古井一事一直未动工★◆★★,符学卿也未将款项归还村集体账户★◆■,而是将其中的部分款项16万余元用于个人使用和借贷给他人■◆★◆★◆。2024年8月■◆★◆,符学卿被责令辞去富仍村小组组长职务;2024年9月,符学卿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近日■★★,儋州市纪委监委查处了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